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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江苏南京多措并举力保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 |
【huanjingwuran】2019-3-21发表: 江苏南京多措并举力保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 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江苏南京多措并举力保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 江苏南京多措并举力保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 江苏南京多措并举力保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南京全市的固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固废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固废环境污染。 《南京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全面加强南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厉打击固废非法转移、倾倒、填埋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防范环境风险,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推进源头管控 调整产业能源结构。加快推进南京市主导产业优化升级,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为发展方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减少低价值、难处理危废的产生量。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工业固废资源化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 提升源头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鼓励有关单位开展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研发和应用。 根据省级部署安排,推进危废“点对点”应用等改革试点,鼓励企业将有利用价值的危废降级梯度使用。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支持引导企业参加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行利用处理固废。对危废经营单位、危废产生量100吨以上的产废单位及其他固废重点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出并实施减少废物的使用、产生和资源化利用方案。鼓励危废产生量大的企业自建利用、处置设施。 整顿高风险企业。开展危废“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对危废贮存量不降反升且当年未落实处置去向的年产废500吨以上的企业,以及累计贮存2000吨以上的化工企业,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严格涉危项目准入。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废利用、处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南京市无需求或能力已饱和的危废处置利用项目,以及危废产生量大、南京市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项目。新建危废年产生量5000吨以上的企业必须自建利用处置设施,新(改、扩)建危废焚烧设施总设计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万吨/年。 加强产废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建设项目固废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对固废利用处置存在重大环境风险或未能落实危废减库存要求的企业,暂停其新增产废项目的环评审批。 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根据国家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 提升末端处置 推进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开展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推广,按规定落实税收、金融等鼓励政策,研究建立协同处置互惠政策,消除市场和制度瓶颈,鼓励依托规划保留的水泥窑企业、钢铁企业及火电厂的现有工业窑炉协同处置固废。 完善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落实江苏省危废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方案要求,将危废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南京市重大环保公共基础设施进行规划布局。推动有条件的水泥、钢铁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协同处置危废,作为本市危废处置能力的有效补充。 提升危废利用处置设施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危废利用、处置标准规范,加强技术培训交流,引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积极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现有设施的自动化程度和运行稳定性,支持培育、引进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不断提升设施利用处置水平。 推动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废本地综合利用能力缺口,巩固国家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成果,推进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示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扶持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建设,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开展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提升城市污泥处置能力。发挥现有火电厂、水泥窑企业积极性,重点推进大唐南京电厂等有条件的企业协同处置污泥能力建设,满足南京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泥应急处置需求。 修订完善《南京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专项规划》,加快推进南京市污泥处置中心设施建设,提升永久性污泥处置能力,防范和减少环境风险。 推进河道清淤底泥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处置,探索建立严格检测、合理分类、资源化处理体系,提升河道底泥安全利用水平和能力。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加快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建设,推进江北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六合垃圾焚烧发电厂、高淳餐厨废弃物处理厂、溧水厨余(餐厨)垃圾处理站规划建设工作,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南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相关制度办法,加快落实重点片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规划选址和建设,推进多渠道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提高南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推进环保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南京市环保产业园区规划产业项目落地,推动发展生活垃圾处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绿色能源示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危废处置等产业。实施固废利用处置的再生资源示范工程,积极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完成江南环保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强化过程监管 完善固废收集管理体系。加强危废分类收集和规范贮存,推进工业园区危废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鼓励危废处置单位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和贮存设施。结合国家《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探索引导相关生产或经营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和渠道回收废弃产品。推进港口、码头配套建设船舶固废收集、转运点,统筹设置船舶流动源产生的危险品残液、残油、废油,以及油泥等污染物的接驳转运设施。 促进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再生资源行业回收网点检查,加强行业宣传教育和政策引导,研究出台合理布局、清洁发展的行业相关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础设施和回收网络体系。推广新型回收模式,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清洁化,实现行业绿色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加大行业清理整顿力度。 强化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废旧衣服、废家电拆解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监管,依法查处污染环境的非法加工利用小作坊。 加强危废转运监管。加强危废运输过程管理,完善医疗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促进危废运输专业化和规范化。严格船舶水路运输危废进出港申报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制度。将危废运输车辆、船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严控非法转运,加大对道路、水路,特别是跨境路口、收费站点、道路卡口、船闸码头的巡查力度。 加强沿江沿河沿湖重点区域的固废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点排查和监管。 落实企业固废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申报登记工业固废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信息,严格执行危废经营许可、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 推进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研究制定《南京市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规定(试行)》,试点开展科研教育机构实验室危废环境管理提升工作,推进实验室危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加强垃圾处置环境管理。严格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焚烧厂、填埋场等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强化行业监管监测和考核,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渗滤液、炉渣、飞灰等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推动固废信息化监管。充分运用全省危废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加快建立市级医疗废物经营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危废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和许可证网上审批等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强化危废转移过程联动监管。 加强风险防控 开展固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废弃河道、厂房、坑塘、宕口等可能存在的非法堆存、倾倒、填埋固废等历史遗留问题,防范沿江、沿河、沿湖重点区域出现固废新问题。 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的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2019年起,各区(园区)须制定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整治方案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强化关停搬迁企业污染防治。督促企业在关停搬迁前制定专门方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全处置其遗留的原料、产品、装置、设施和残留的危废、固废,强化落实企业关停搬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责任,坚决打击擅自倾倒、堆放危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危废监管纳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从严从重打击长江沿岸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危废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完善固废非法转移、利用、处置等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加强环境污染案件危废认定、环境损害评估等司法衔接,保障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备案、依法查处。以生活垃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建筑垃圾的清运、处置和石油生产加工、机动车维修、汽车拆解、货物运输等行业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收集、加工、遗撒、倾倒、堆放、转移、销售和处置各类固废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打击固废领域利益团伙违法行为,有效切断非法转移、处置固废的通道和链条。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企业法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多部门联动和区域间协作,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监管合力。在打击固废非法转移、非法处置、污染事件调查、取缔非法窝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提高联合应对突发性固废环境污染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 作者:宁阳 校对:丁涛 监审:王怡洁 瓷砖相关 环境治理 生态环境 室内环境 污染治理 污染源普查 污染产业 ,本资讯的关键词:污水处理厂严格执行工业固废运营管理生活垃圾环境污染污染防治攻坚战资源化治理南京江苏并举 (【huanjingwuran】更新:2019/3/21 17: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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